校内各单位(部门):
为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进一步推动学校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和骨干教师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根据学校国际化办学工作部署,拟建立孔子学院后备人才库,选拔并培训孔子学院后备汉语教师教师(中方院长)队伍。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其他语种,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4. 后备汉语教师应为具有2年及以上汉语教学或相关人文社科专业工作经历的学校(含附属中小学)在编教师、校聘教师、优秀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
5. 中方院长后备人选应为单位推荐的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正科级职级以上的优秀年轻干部或青年骨干(正式派出时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工作经历)。
二、工作流程
(一)报名、审核及录取(10月12日-10月18日)
1. 申请人下载填写《孔子学院后备汉语教师(中方院长)申请表》(附件1),交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推荐意见、盖章。推荐单位审核申请人信息并排序填写《孔子学院后备汉语教师(中方院长)信息汇总表》(附件2)。
2. 10月19日前,各单位将材料纸质版送至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339办公室、长清湖新校区文昌楼454),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xueyaosdnu@163.com。
3. 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根据申请人材料和孔院岗位要求协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审批。10月底前公布录取结果。
4. 确定为后备汉语教师及中方院长的人选,将纳入学校孔子学院后备人才库,与学校签订后备培养协议,参加统一培训,待条件成熟后派出至学校海外合建的孔子学院工作。
(二)孔子学院国际汉语教师资格培训及专题培训(2020年11月-2021年3月)
1. 后备汉语教师及中方院长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国际汉语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培训(已取得证书者无需参加)及孔子学院专业能力讲座学习。资格证书培训内容包括:汉语交际能力、语言分析能力、二语习得基本原理、汉语语言要素教学方法、听说读写分项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教学设计能力、教学资源应用能力、课堂活动组织能力、国际汉语教师道德修养和职业发展能力、跨文化交际等。孔子学院专业能力讲座将邀请国家、省、校从事孔子学院工作领域的专家学者对孔子学院工作进行针对性讲解。
2. 后备汉语教师及中方院长队伍的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培训费用由学校孔子学院管理经费承担。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者培训期间违反培训有关规定、纪律及违反培训协议的行为,给予违约追责处理。
(三)管理及派出(2021年3月后)
1. 培训考试通过的后备人员,学校按照教育部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孔子学院后备人才报送和备案。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人才库的人员如因个人或组织等原因不能继续作为储备人选的,将按照程序进行更换。
2. 根据教育部主管部门相关通知,由学校组织推荐报名,参加相关孔子学院报名选拔。
3. 派出人员待遇根据《国家公派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山东师范大学孔子学院工作管理办法》(山东师大校字[2017]12号)《山东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和外派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山东师大校字[2019]77号)精神执行。
联系人:王雪瑶 刘一颍
电话:0531-86182228
邮箱:xueyaosdnu@163.com
地址:千佛山校区文化楼三层0339室
附件:
1.孔子学院后备汉语教师(中方院长)申请表
2.孔子学院后备汉语教师(中方院长)信息汇总表
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1日